• Sitemap

인천광역시 중구 문화관광

통합검색

인천 중구

-℃-

其他文化遗产

其他文化遗产1256 在此介绍虽然没有被指定为国家、市指定文化遗产,但历史性价值非常高的文化遗产.

其他文化遗产在此介绍虽然没有被指定为国家、市指定文化遗产,但历史性价值非常高的文化遗产。

仁川监理署遗址

位置仁川广域市中区内洞83
时代朝鲜末期

仁川监理署遗址在内洞,是原来的法院旧址。
在仁川设立监理署是在仁川开港的同一年,即高宗20年(1883)8月19日,但是到底何时在仁川开港场建立了监理署大楼至今无法得到确认。
被任命为第一任仁川港通商事务的人是赵秉稷。当时监理管理的事务除通商事务外,没有其它任何详细记载,但根据建阳元年(1896)恢复设立的“各开港场管理复设官制”,监理具有“与各国领事交涉并掌管租界地和港内一切事务”的责任。由此可知,监理掌管开港场内一切的事务。
但不久,因“甲午更张”的日患,高宗32年(1895)年5月26日地方制度随之改编,仁川等3处开港场的监理署被废止,全国行政区域改编为23府制,各府设立了观察使。仁川府管辖下属的仁川、富平、金浦、阳川、始兴、安山等12郡,而仁川观察府则设立在济物浦。
此时的仁川府仍使用原来监理署的大楼,有关的管理事务则由观察使执行。
但是,在下一年的建阳元年(1896)年又从新制定了地方制度,取消了23府,在全国设立了13个道。随之,在同一年的8月7日开港场的监理职务也得到了恢复。
此时的监理在外务大臣的监督下,与各道观察使平起平坐,可以对各郡守和警务官训令指令;在有关开港场的事务上,也可以对牧师和府尹下指令。
由此可知,当时的监理是外务部所属的职位,与内务部所属的观察使处于对等的地位,管理港内事务。
但到了光武10年(1906),随总监府和理事厅的设置,监理职务被废除,监理事务由日本设置的理事厅代理行使。
监理署内除本庭外,还设有警察署和监狱。在高宗32年(1895)润5月10日,仁川开港裁判所也设立在监理署之下。 经过数次明场变动的这家裁判所,在放海政策后,改变为汉城地方法院。